
体制内加强党的建设献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中发[]6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冀发[]13号)、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冀办发[xx]15号)和沧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沧字[2003]84号)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规定,全面推进政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政治建警,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
1、强化政治理论教育。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体干警,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用正确的法治理念统一执法思想,坚定不移地坚持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永葆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政法各部门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完善学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
2、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根本宗旨、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廉政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重视和加强对干警业余活动的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为干警办实事。
对那些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的干警大力宣传、表彰,弘扬正气。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敢于叫响“向我看齐”的口号。
3、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政法部门要建立干警教育培训基地或培训中心,开办干警培训班,采取全员滚动教育训练模式,分期分批对干警进行封闭轮训。每3年对全体干警轮训一次,总体时间不少于1个月。加强培训考试考核工作,将干警培训考试成绩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晋职晋级挂钩。支持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各类学历教育,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干警实战业务技能。
二、加强政法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4、规范报批管理程序。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并支持党委政法委发挥好协管政法领导干部的职能作用。市委政法委要加大协管力度,完善协管干部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推进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管理的规范化。政法部门科级干部的任免,由市委组织部征求市委政法委意见后提出初步方案,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政法委共同考察后,报市委会审批。
市直政法部门股级干部的调整任免,由部门党组(委)根据干部职数拿出初步方案,由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按规定提交有关机关审批或认定。市公安局享受副局级待遇的股级干部的调整任免,应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政法系统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任免,仍按沧纪发[]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需履行法律程序的干部,必须在履行法律程序后方可办理任免手续。凡不符合报批程序任免的,一律无效。
5、大力推行政法领导干部竞争上岗、聘任、交流制度。政法部门中层领导职位出现空缺,除特殊岗位经批准外,一律通过竞争上岗公开选任。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实行聘任制,聘任期一般不超过5年,可连续聘任。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规定条件、程序破格提拔。liuxue86.com
政法委干部一般应从政法部门的优秀人才中选调,对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必须坚决调离。政法委干部要纳入同级政法部门干部交流轮岗序列,加大交流轮岗力度。实行政法委与政法部门干部相互交叉挂职锻炼,要选拔优秀的政法委干部充实同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
6、认真落实谈话、诫勉、免职、辞职、降职制度。政法委要积极协同组织部门加大对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考察力度,对于领导干部和干警出现违反有关纪律禁令和或其行为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的,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于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要免去现职。
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队伍管理不严、屡出问题,或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的,本人应引咎辞职;因工作能力较弱或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要降职使用。
三、加强政法队伍的监督和管理
7、加强和完善监督管理。党委政法委要强化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明确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内容、程序和方式,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多种形式的执法检查,推动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证国家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以建立干警执法档案为载体,建立健全以促进执法公正为核心的执法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改进执法工作,研究解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落实执法公开、执法责任和错案追究制度,及时查处违反法律和政策的案件。
8、从严治警,整肃纪律。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公安部《五条禁令》和省委政法委《约法三章》、《三条纪律》,以及上级政法各部门的有关规定,不间断地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和执法检查,整肃纪律,刹住歪风。每年要对不适合做政法工作的干警进行清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开除、辞退、清调处理,保持政法队伍的纯洁。
四、健全和完善政法工作保障机制
9、建立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政法部门所需经费一律由财政支付。确保干警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严禁拖欠。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大要案准备金、见义勇为专项基金、因公牺牲伤残特困干警资助金、教育培训费列入财政预算,市委政法委要加强对大要案准备金的监管。
要将政法部门的基础建设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科技强警工作,逐年加强政法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交通、通讯等装备建设,增加科技含量。严格执行政性收费罚没款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下达罚没款指标,严禁使用涉案当事人或单位的钱物。
10、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政策。认真落实现行干警津贴,并随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标准。每年组织政法干警进行一次体检,各级医院开设救治政法干警绿色通道,落实政法干警年休假制度。
五、加强党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领导
11、加强对政法队伍的领导。党委政法委是党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和重要组织形式,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政法部门要不断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重大问题,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正确执行。
12、加强政法委机构建设。按照政法委编制数不低于干警总人数的3%的要求,要逐步充实政法委的力量。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由符合相当同级党委部、委、办正职干部的同志担任。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市委政法委设纪工委,专门负责对政法干警违纪问题的教育、查处工作。
落实建设责任制,推进政法系统建设的深入开展。加强政法部门政工机构建设,市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设政治处,政治处主任由同级政法部门副职兼任或由同级副职干部专任。政法各部门政法处专职政工干部人数,公安局不少于4人,法院、检察院不少于3人,市委政法委、司法局不少于2人。
13、加强政法部门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政法部门党组党委自身建设。政法部门都要建立机关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各基层政法派出机构要建立党支部。联合专案组工作超过1个月的,建立临时党支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好抓党建带班子、抓党员带队伍的政治责任。
14、为政法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从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有利于维护政法队伍整体形象出发,政法委、宣传部要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政法宣传工作和对政法机关的舆论监督。坚持弘扬主旋律,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宣传党领导政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宣传政法干警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明确宣传纪律,严格执行重大案件报道审批制度,政法部门对外宣传材料要经市委政法委审核,上报重要材料要向市委政法委备案。要规范宣传程序,引导媒体全面准确地报道政法工作。
体制内加强党的建设献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党的建设特别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一基本问题,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近日,省委书记彭清华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旗帜》期刊第三期发表了题为《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 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署名文章,四川机关党建网予以转载。加强党的建设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增强党的意识。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要强化党的观念,始终把党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党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为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要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政治保证。要发挥党的优势,把党的组织建在每一个社会管理细胞中间,通过党特殊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把各族群众最大限度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二要落实管党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要落实第一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要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要落实推进责任,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指导。要落实直接责任,各领域的基层党组织要扎实做好基层组织设置、开展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培养发展党员、服务稳定发展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三要严明纪律规矩。要严守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作为最大的政治、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认同核心、在政治上维护核心、在组织上服从核心、在行动上紧跟核心。要严守组织纪律,强化“四个服从”,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要严守廉洁纪律,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廉洁操守。要严守群众纪律,坚决整治以权谋私、化公为私、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消极腐败现象。要严守工作纪律,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要严守生活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四要建强干部队伍。要严格选人标准,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要优化干部结构,实现各级领导班子结构的合理配备。要树好用人导向,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要提升素质能力,全面加强党员干部培训,提升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推动稳定发展的能力。
五要转变工作作风。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推动干部作风转变,促进工作落实,不断开创稳定发展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体制内加强党的建设献策
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个重大命题和重要任务。张庆黎书记在省第八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加强党的领导,是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根本保证。党的建设科学化,就是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自觉认识、遵循和运用党的建设规律,使党始终成为具有先进性的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党的领导是我们各项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我们要以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转型跨越的强大力量。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夯实科学发展的思想根基 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教育干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打牢思想根基,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坚决克服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始终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增强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为龙头,搭建学习的平台,创
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形式,建立党员干部点学、自学、讲学、述学、考学制度,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干部要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境界、一种追求,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真正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切实做到勤学习、通政策、善操作、会落实、敢创新,不断提升谋划发展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狠抓落实的能力和化解矛盾的能力。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造就富民强市的中坚力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选发展型干部、配发展型班子的要求,把政治坚定、作风扎实、能力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打造一支干事有激情、做事高标准、遇事敢担当的干部队伍。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境界、更大的气魄,广开选贤之门,广辟任能之路,坚持重基层、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者得利,真正把各方面的优秀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把严格要求干部与关心爱护干部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奖惩办法,真正形成奖勤促懒、奖优促劣、奖快促慢的政策导向和激励机制,让奋进者得到褒奖、懈怠者受到鞭策、平庸者感到不安。着眼事业发展和领导班子建设长远需要,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制定完善定向选拔、破格提拔规定,建立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落实好“两项待遇”,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统筹抓好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盘活用好现有人才,重点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机制,创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构筑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 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着力抓好基层党组织体系、骨干队伍、活动载体、工作制度等要素建设,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围绕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坚持分类指导,激励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扎实开展彰显时代特征的系列主题活动,努力打造富有实效性、示范性和影响力的党建品牌。建立和完善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和党群共建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城市与农村、机关与企业、机关与社区基层党组织“互助共建”活动,有效整合人才、教育、信息、阵地等资源,构建资源共享、功能互补、共同提高的工作新格局,推动农村、机关、企业、学校、园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协调健康发展。
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水平。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全方位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领导干部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要依纪依法严惩,决不姑息。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模范执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和规定,力戒权力滥用、力戒放纵自我、力戒见利忘义、力戒浮华攀比,守住正气、守住道德、守住良心,始终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五、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有机统一起来,不断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及其会依法履行职能,积极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在法律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和重要人事任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更好地发挥协调关系、汇集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更好地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重要作用。认真抓好“六五”普法,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在全社会形成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风气。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保证和实现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扩大基层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党管武装原则,抓好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提高国防动员能力,推进人民防空建设,扎实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生动局面。
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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